IMO通过关于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行动计划

作者: 时间:2018-11-17 点击数:

IMO通过关于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行动计划

为进一步限制船舶向海洋排放塑料垃圾,解决船源塑料对海洋环境构成的威胁,2018年10月26日,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简称MEPC)第73届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应对海洋塑料垃圾的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旨在进一步推动防止船舶活动排放塑料垃圾的全球解决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海环会认识到需要更多工作来解决海洋塑料垃圾造成的环境和健康问题,并且同意在2025年前完成该“行动计划”。该计划支持IMO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14(SDG 14)中确定海洋环境的目标。

“行动计划”从减少渔船产生的海洋塑料垃圾、减少航运业排放的海洋塑料垃圾、港口接收的有效性、加强国际合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具体如下:

(一)减少渔船产生的海洋塑料垃圾

措施包括

1)   超过一定尺寸的渔船必须使用IMO船舶识别号码;

2)   与粮农组织合作,强制要求使用国际海事组织船舶识别号码标记渔具;

3)   调查渔船上每件渔具的识别号码的记录;

4)   提醒各国收集有关渔具排放或意外丢失的信息;

5)   考虑制定最佳管理做法,促进渔船与粮农组织合作,搜寻废弃渔具并将其运送到港口接收设施。

(二)减少航运业排放的海洋塑料垃圾

措施包括:

1)   根据MARPOL附则Ⅴ,审查标语牌、垃圾管理计划和垃圾记录保存的应用;

2)   考虑建立强制机制来宣布集装箱丢失并确定损失数量;

3)   考虑集装箱落水后,如何发送其丢失位置。

(三)港口接收的有效性以及减少海洋塑料垃圾的设施和处理

措施包括:

1)   要求港口接收设施为船舶的塑料废物提供单独的垃圾收集机制,包括渔具。以便于再利用或再循环;

2)   加强执行MARPOL附则Ⅴ关于向接收设施运送垃圾的要求机制;

3)   开发支持实施与港口接收设施有关的成本框架工具;

4)   鼓励成员国切实履行其义务,在港口和码头提供足够的设施,以便接收垃圾;

5)   在规划将废物处理到岸上设施时,考虑对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极地等偏远地区的影响。

(四)提高公众意识

措施包括:

1)   考虑如何促进IMO的工作,以解决船舶产生的塑料垃圾;

2)   考虑审查渔船人员培训,以确保所有渔船人员在被分配船上职责之前,接受海洋塑料垃圾环境意识的基本培训,包括废弃,丢失或以其他方式丢弃的渔具;

3)   考虑修改IMO关于环境意识的模型课程,专门针对海洋塑料垃圾。

(五)更好地了解船舶如何减少海洋塑料垃圾的排放

措施包括:

1)   扩大MARPOL附则Ⅴ的报告要求,包括船旗国向国际海事组织报告的渔具卸货或意外损失的数据;

2)   鼓励所有与海洋垃圾有关的科学研究,鼓励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分享此类研究的结果,包括关于船舶海洋垃圾污染区域的所有信息;

3)   对所有船舶进行塑料垃圾的研究,包括大塑料和微塑料;

4)   邀请成员国和国际组织进行研究,更好地了解船源的微塑料;

5)   提高对海洋塑料垃圾监管框架的理解;

6)   制定监管框架矩阵进行差距分析。

(六)加强国际合作

措施包括:

1)   向联合国环境署(UNEA)提供信息;

2)   继续与联合国其他机构和组织,特别是粮农组织和联合国环境部以及国际论坛合作,这些论坛积极参与海运塑料垃圾运输,例如通过全球海洋垃圾伙伴关系(GPML)。

(七)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

措施包括:

1)   在国际海事组织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活动范围内,执行与“行动计划”有关的问题,以解决船上排放海洋塑料垃圾问题;

2)   在国际海事组织的支持下建立外部资助的重大项目,支持解决船源海洋塑料垃圾的“行动计划”。

(资料来源:沃燊海事;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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