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签署有毒有害货物赔偿制度

作者:崔仁达、李桢编译 时间:2019-09-10 点击数:

南非已成为最新加入一项重要的涵盖了船舶运输有毒有害物质(HNS)赔偿条约的国家。该条约目前已得到五个国家的批准(加拿大、丹麦、挪威、南非和土耳其),摊款货物总量已达980万吨。

该条约在生效时将为海上运输的HNS货物(包括石油和化学品)造成的损害提供责任和赔偿制度,赔偿范围不仅包括污染损害,还包括火灾和爆炸的风险、生命损失或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或损坏。

此外,条约将设立基金,当船舶所有人无法承担赔偿责任时提供赔偿。该基金将由HNS货物收货人支付的摊款构成。

根据该条约的要求,南非提供了关于摊款货物总量的数据。该条约的生效要求至少有12个国家加入,这些国家须满足有关吨位的某些标准,并每年报告该国家收到的HNS货物的数量。条约要求在上一个日历年收到至少4000万吨向总账户支付摊款的货物。

7月15日,南非交通部长菲基勒·阿普里尔·姆巴卢拉先生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总部拜会了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先生,交存了《1996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议定书》(2010年HNS公约)的加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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