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MLC 2006适用对象及过渡期建议

作者:baojunzhong 整理 时间:2015-11-24 点击数:

2015年11月12日,我国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大使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国际劳工组织递交《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准文书,完成了中国政府批约环节的登记注册,标志着中国正式批准加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 2006)。按照公约条款的规定,12个月后即2016年11月12日该公约将正式对我国生效。我国实施公约后,海员权益方面的立法将进一步完善,海员在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保障。按照公约规定,不论海员在我国国际航行船舶或沿海航行船舶上任职,其都将受到公约的保护。

附件为一篇有关MLC 2006适用范围及履约准备建议的论文,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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