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成功地将船级社共同结构规范纳入IMO标准监督体系

作者:baojunzhong 时间:2016-05-20 点击数:

目前,IMO指定的专家团队分别对12家船级社制定的油船和散货船结构规范实施了审核与验证,并形成了审核报告。2016年5月21日闭幕的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6届会议(MSC96)复审了专家组提交的审核报告。经复审,MSC96确认了由12家船级社提交的“油船和散货船结构规范”符合IMO制定的“新造油船和散货船的目标和功能要求”。

这是IMO首次对船级社制定的新造油船和散货船结构规范进行审核和检验,标志着船舶构造国际标准的确定和实施方式的重大变革。

IMO秘书长Kitack Lim先生表示,完成认证程序是IMO迈出的关键一步,因此前IMO从未对船级社的船舶结构规范做出直接监督。尽管船级社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保证所有适用的IMO标准(包括SOLAS公约和MARPOL公约等)得到了全部履行,但是船舶构造标准一直由船级社独立制定并实施。Kitack Lim先生说:“IMO完成对油船和散货船目标型标准的制定,并完成对船级社标准的认证和审核程序,这意味着船级社规范和IMO规则更加一致了。”

IMO于2010年通过了关于目标型标准的SOLAS公约修正案。按照该修正案,IMO负责制定目标型标准的目标(第一层)、功能要求(第二层)和验证程序(第三层),而由船级社制定的共同结构规范(第四层)需通过IMO组织的专家按照验证程序进行了审核与验证。

散货船和油船目标型标准的理念在于设计和建造船舶时应确定船舶的寿命,并且如果操作、维护得当,船舶能在整个营运期间保证安全和无害环境。SOLAS公约规则将上述理念应用于长度超过150米的新造油船和散货船的相关规范。在该规则下,此类船舶必须有足够长度、完整性和稳定性,以减少结构损坏(包括倒塌)引起海水大量涌入或丧失船舶水密性,从而降低船舶损失或造成海域环境污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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