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固体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DSC)第14次会议于2009年9月21日至25日在英国伦敦的IMO总部召开。会议围绕IMDG规则的修改和IMSBC规则的修改等议题展开了讨论,现将会议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1 IMDG规则及其补充本的修改和IMDG规则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的协调
分委会审议了编辑和技术工作组(E&T Group)报告、其它联合国机构的相关工作内容和成员国提出的修改IMDG规则及其补充本的提案。会议通过了IMDG规则34-08版的修正案,并将尽快印发。修正案的内容包括对IMDG规则适用货物的包装、积载和运输规定。
会议讨论了IMDG规则35-10版的修正案,一致同意其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橙皮书)相协调,并将其工作内容交给E&T工作组,该修正案将在DSC 15上完成。
会上对是否需要对一些多式联运的货物制定相关要求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应先将这些货物列入橙皮书而不是IMO的文件。
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急反应措施》(EmS指南)的修正草案
会议对EmS指南中多种货物的应急反应程序的修正案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MSC通函草案,由E&T工作组进行最后的校对后提交MSC 87批准通过。
编辑问题
对IMDG规则法语版的编辑错误进行改正在会议上达成一致。会上还讨论了多个语言版本的IMDG规则间相协调的问题。秘书处将在IMO网站上设立征集意见的版块,即时收集这类问题的修改建议。
今后将对IMDG规则的编辑形式进行修改,在空白处增加批注的内容,但仍保持单栏的排版方式。这种修改方案将在36-12版本的修改中体现出来。
2 对《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操作规则(IMSBC规则)》的修改
IMSBC规则通过后,IMO鼓励各成员国自愿实施,并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强制生效。分委会就IMSBC的修改议题成立了工作组,审议IMSBC规则的修改提案。经过讨论,分委会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
l 对于含水量达到12%的直接还原铁(DRI),分委会任务应将其作为一种新的物质而不是作为原有DRI(C)的另一种形态。对于这种新物质进行讨论的计划表将在DSC 15上确定。
l 会议对在IMSBC规则中发现的一些错误进行了讨论。这些错误在新的正式版中已经进行了改正。
l 会议对IMSBC规则的修正案进行了讨论,制定了对几种货物的讨论日程草案,包括:木材(包括原木和木浆球团)(B组),粒状一水硫酸亚铁(FeSO4·H2O)(C组),硝酸铵和硝酸铵肥(B组和C组)和柑桔浆球团(C组)。
l 对于IMSBC规则下的检验与发证规定,业界强烈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强制标准检验与发证机制,船旗国主管机关来确定哪些属于强制检验发证,哪些属于非强制。
“危险区”的概念
关于煤和褐煤砖的积载和隔离中“危险区”问题,分委会就“危险区”的定义达成一致。“危险区”特指燃油舱附近的区域。燃油应在55℃以下保存,任意24小时内,超过55℃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任何时刻都不能超过65℃。载运煤和褐煤砖的船舶应能够监控燃油温度,使其不超过阈值。针对此定义起草的MSC通函将提交MSC 87批准通过。
3 对《货物积载与系固规则(CSS规则)》的修改
分委会审议了与CSS规则和相关文件,包括“提供甲板上集装箱系固安全工作条件指南”等的修改提案。焦点问题集中在统一安全包装和安全工作环境上。对CSS规则和《货物系固手册编制指南》的修正案将以MSC通函的形式公布,本次会议上完成了最终草案,并提交MSC 87批准通过。
统一安全包装
分委会同意在CSS规则2.8.4段和SOLAS VI/5.2中加入IMO/ILO/UNECE联合制定的《货物运输组件装载指南》和IMO示范课程3.18的内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修改并不表示指南具有强制性。
安全工作环境
就本议题经过激烈的讨论后,分委会同意将绑扎场所的工作区域宽度定为750mm,但是没有规定如何测量这一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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