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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

[日期:2009-12-24] 来源:www.moc.gov.cn  作者: [字体: ]
    12月23日,由交通运输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三方组成的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三方协调机制)正式启动。至此,我国海员按照有关国际公约实现“体面劳动”有了机制保障。三方协调机制将有利于维护广大海员和航运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航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三方协调机制是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中国航运发展、服务中国船员权益、服务中国航运企业发展为宗旨,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国际劳工组织有关海事公约和《三方协商促进履行国际劳工标准公约》(ILO144号)等国际公约的重要机制。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将构建起加强政府海上交通主管部门、海员工会组织和航运企业组织三方就保护海上劳动关系各方面合法权益等有关重大问题的经常性沟通与协调的协商平台。

  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主席、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指出,建立三方协调机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航运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海员地位,增强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迈进。要把海员和航运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重点。交通部门要促进航运企业和海员之间的合作,海员建设工会要积极反映和维护广大海员的权益,船东协会要及时了解、反映航运企业的诉求,使三方协调机制的建立产生积极的社会效应。

  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主席李铁桥、中国船东协会会长魏家福还分别代表船员和船东签署了《中国船员集体协议》。该协议是船员和船东就船员权益相关事宜通过集体协商而达成的共识,内容涉及劳动合同及管理、劳动报酬及福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多个方面。

  据悉,《中国船员集体协议》不仅是我国海员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行业集体协议,填补了我国行业集体协议的一项空白,对于创新产业工会工作、推进全国集体协商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振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等出席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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