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加入拆船公约,促进公约生效

作者:蔡佳秀、韩佳霖编译 时间:2019-12-16 点击数:

国际海事组织第31届大会于1128日召开,在此期间,印度航运部政府秘书印度航运总干事阿米塔布·库马尔向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递交拆船公约[1]加入书。

印度的加入使公约生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目前,满足了公约要达到15个国家的生效条件,而印度的拆船量能极大地提高公约所需的船舶拆解能力。

IMO秘书长林基泽对印度的加入表示欢迎,他敦促其他国家,特别是拆船量大的国家尽快加入该公约。

该公约将在满足三个独立标准的两年后生效:它必须得到15个国家的批准,但这些国家必须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40%,并且最大年船舶拆解量(在过去10年期间)不得少于其总吨位的3%[2]

随着印度的加入,目前公约所需的国家数量已经达到,但是在公约生效之前还需要更多的吨位和拆解量。

根据总吨位计算,世界前五名船舶拆解大国(共占总船舶拆解量的98%以上)包括: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和土耳其(其中印度和土耳其目前为拆船公约的批约国)



 

[1]全称:2009年船舶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香港国际公约》

[2]截至20191128日的缔约国为:比利时、刚果、丹麦、爱沙尼亚、法国、德国、加纳、印度、日本、马耳他、荷兰、挪威、巴拿马、塞尔维亚和土耳其。它们加起来只占世界商运总吨位的3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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