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C 92将审议IMO 船舶识别号的第 A.600(15)号决议修正案
作者:韩佳霖 编译 时间:2013-04-12 点击数:
近日,经船旗国履约分委会第21次会议(FSI 21)审议的有关IMO船舶识别号的第A.600(15)号决议的修正案已提交海上安全委员会第92届会议(MSC 92)以期获得批准。
该提案由澳大利亚、加拿大、加纳等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提交的。提出了IMO船舶识别号的第A.600(15)号决议的修正案,允许IMO船舶识别号机制在100总吨以上的渔船上非强制适用。
IMO识别号将有助于STCW-F有关船舶细节的船员发证工作的监管;有助于渔船安全的《2012年开普敦协定》的实施,按照公约的要求将识别号插入证书当中;有助于协调海上搜救行动;有助于《2005年罗马非法、不报告、无管制捕鱼活动部长级宣言》有关制定一个全面的全球渔船记录的实施;IMO识别号将成为信息的电子交换的一个重要载体;IMO船舶识别号对渔船的非强制性适用也将便利联合国其他专门机构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