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赔协会集团发布MLC常见问题单

作者:李桢 编译 时间:2018-09-04 点击数: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MLC)2014年修正案已于2017年1月18日生效。经修正的常见问题单(FAQs)旨在帮助经营者和保赔协会履行公约修正案的规定。部分常见问题如下:

  • 要求何种证书?

从2017118日开始,所有适用海事劳工公约的船舶要求随船携带两本证书以证明已就下列责任安排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障:

  • 遣返船员的费用和船员遭遗弃后的相关权利(规则2.5,标准A2.5.2第9条);

  • 因工伤、疾病或其他危害造成海员死亡或长期残疾的合同责任。(规则4.2,标准A4.2.1第1(b)条)

  • 哪些船舶需要证书?

船舶需要获得MLC证书,如果他们:

  • 在批约国登记;或

  • 在适用MLC的港口靠泊。

  • MLC适用于哪些种类的船舶?

作为一般性原则,如果船舶被签发了海事劳工符合声明I部分和II部分,船旗国签发了海事劳工符合文件,则要求具备财务担保证书。非MLC船舶不要求具备财务担保证书。一国不应选择性的适用MLC的规定。

  • MLC证书的有效期?

证书的有效期与保险期间一致,通常从格林尼治时间220日中午开始一年。下一保险年度证书将在双方签订协议后签发。

  • 哪些船员可以索赔财务担保?

MLC为那些主要工作处所在船上的人员提供保护。包括客船上的服务员,实习生。如有疑问,MLC成员国可以决定某类人员是否能被视为MLC中的船员。

Copyright© 2015 大连海事大学  中心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二楼  邮编: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