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海事组织《<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于2012年7月1日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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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第20号 2012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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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第88届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第 MSC.309(88)号决议通过了《<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下称“《< 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下称《安全公约》)第VIII(b)(vii)(2)(bb)条以及《< 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第VI条关于修正案默认接受程序的规定,该修正案已于2012年7月1日生效。
我国是《安全公约》和《< 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的缔约国,在修正案通过后未对其内容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修正案对我国具有约束力。现将上述修正案的中文本予以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第MSC.309(88)号决议中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