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CARGO发布了《散货船事故研究报告》

作者:郭良钰 编译 时间:2023-09-04 点击数:

INTERCARGO发布了《散货船事故研究报告》

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在2023年发布了《散货船事故研究报告》。本报告对2013年至2022年的散货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货物液化是造成人命损失的最主要因素,而船舶搁浅是造成船舶损失的最重要因素。本报告旨在从既往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保护船舶及其货物免受损坏和损失,并保护海员的人命安全。

一、研究背景

2020年,好望角型散货船(Capesize)若潮号(Wakashio)和超大型矿砂船(VLOCStellar Banner号事故造成的损失让人们开始关注大型散货船的安全。2013年至2022年十年间,有26艘超过10, 000载重吨的散货船发生事故,104名海员不幸丧生。尽管近年来散货船行业的安全形势向好,年损失有了明显降低,但业界仍须保持警惕,居安思危,综合归纳散货船发生事故原因,汲取教训,进一步保障货物安全和航行安全。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报告采用了定量的研究方法,以数据作为基础,将大量散货船事故数据材料进行统计分类,用于支持研究。数据来源于Equasis网站、GISIS等其他公共数据来源。

三、研究意义

干散货船是全球贸易的核心,负责运输铁矿石、钢铁、煤炭、水泥和粮食等大宗商品。因此,有必要了解如何尽最大可能保护船舶及其货物免遭损失,并保障海员安全。现如今,全球船队的规模仍在不断扩大,保障其安全仍是业界的首要任务。2013年仅10,000多艘散货船,而目前约有13,000艘,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40%以上。

此报告显示,过去十年中,在船队规模增长的同时,安全性有明显改善,船舶全损数量也在下降。这两项成就固然值得我们自豪,然而鉴于已经发生了涉及人命损失的重大事件,我们悲痛不已,故切不可骄傲自满,必须密切关注悲剧发生的原因。

四、研究内容

(一)事故原因

2013年至2022年十年间,共有26艘超过10,000载重吨的散货船发生损失,平均每年2.6艘,104名船员在事故中丧生,相当于平均每年有10人死亡。共有212万载重吨的船舶产生损失,平均每年为211,923载重吨。分析表示,货物液化和船舶搁浅造成人命和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货物液化是造成人员伤亡的最主要因素,而船舶搁浅是造成船舶损失的最大肇因。

1. 货物液化

货物液化共造成5艘散货船产生损失,其中4艘装载镍矿,1艘装载铝土矿。共导致70名海员丧生(占总载人数的63.7%,占同期所有船舶伤亡人数的19.2%)。货物液化既有可能日积月累缓慢形成,也可能毫无预兆地突然发生。当货物属性与提供给船舶的托运人文件不一致时,货物发生问题的风险会大大增加。

为了提供更准确的货物信息,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安全委员会通过了《国际海运固体散装货物规则》(IMSBC 规则)第06-21号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3121日生效。为防止因潮湿导致的货物失效机制,最终导致货物甚至船舶失去稳性,修正案还纳入了“动态分离”这一概念。根据IMSBC修正案,A组货物可能因水分过多而暗含危险性。如果水分含量超过其适运水分限(TML),则可能导致货物液化或动态分离。

2. 搁浅

搁浅是2013年至2022年间船舶损失的最常见原因,共造成12艘散货船损失(占总损失船舶数量的46.2%)。

船上机械和设备故障也可能导致船舶搁浅。2014年,“约翰1号”轮在纽芬兰附近水域搁浅,对该事件调查发现,低位海底门吸入阀故障引起该船严重泄漏,最终导致机舱进水。2013年“Rio Gold”轮事件中,工程师为修复疑似主机问题而在途中停船,可能因此触发了导致其搁浅的一系列行为。

3. 船舶载重吨

10,000-34,999载重吨范围内共发生6起散货船事故,其中1起由货物移动造成,1起由不明原因的起火或爆炸造成,1起由不明原因的进水造成,2起由人为因素和航行因素引起的搁浅造成,另外1起由其他天气原因造成。

35,000-49,999载重吨范围内共发生6起散货船事故,其中1起由货物液化造成,1起由航行因素导致的搁浅造成,2起由人为因素导致的搁浅造成,1起由不明原因的天气原因造成,1起因碰撞造成。

50,000-59,999载重吨范围内共发生6起散货船事故,其中货物液化造成4起,人为因素导致的搁浅和起火或爆炸各1起。

60,000-79,999载重吨范围内共发生2起散货船事故,1起由天气原因造成的搁浅导致,1起由不明原因的进水导致。

80,000及以上载重吨范围内共发生6起散货船事故,其中5起由人为因素导致的搁浅造成,1起由结构性进水造成。

(二)发现

80,000载重吨以上的散货船共损失6艘,占26起事故的23.1%,造成22人死亡,占同期罹难总人数104人的21.2%。造成伤亡人数最低的是60,000-79,999载重吨的船舶,占26起事故的7.7%,且无人员死亡。其他载重吨船舶共损失6艘,并因此造成了重大的生命损失。50,000-59,999载重吨的船舶共有55名海员死亡(占总数的52.9%),10,000-34,999载重吨的船舶共有12人死亡,35,000-49,999载重吨船舶上共有15人死亡。

(三)事故报告业界共享

事实证明,从事故和伤亡中汲取教训并分享经验对提高安全意识卓有成效。

1996年以来,除了每年向国际海事组织(IMO)提交《国际干散货船东协会(INTERCARGO)散货船伤亡报告》外,INTERCARGO还通过提交文件和干预的措施,就IMO所关注的各种安全问题发表看法。

截至20231月底,本报告提到的26艘散货船事故中,有19艘已向国际海事组织(IMO)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GISIS)数据库提供调查报告,占总数的73.1%。从事件发生到在GISIS上发布报告的平均时长为28.2个月,其中最短的为7个月,最长的52.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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