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有关无线电通讯要求的修正案即将生效
作者:曹昱婕 编译 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经修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四章包含了对无线电通信的要求,该要求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适用于新船和现有船舶。
国际海事组织(IMO)已将其作为MSC.496(105)号决议发布。IMO还在COMSAR.1/Circ.32/Rev.2-“协调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对SOLAS船舶上无线电装置的要求”中发布了指南,该指南也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SOLAS第IV章修正案主要有如下内容:
(1)对于在A3 或 A4 海区作业的船舶,不再需要高频窄带直接印字电报终端设备(NBDP)来发送和接收遇险和安全无线电通信。对NAVTEX、EGC和HF NBDP接收器将不再作为强制性要求,但是船东可以选择保留HF NBDP设备,用于接收海上安全信息(MSI)。
经修订的SOLAS条例IV/7.1.1.4规定,“每艘船舶应配备一个或多个接收器,能够在该船舶的整个航程中接收MSI和搜救相关信息”。船舶运营人需要根据船舶的贸易模式来决定需要哪些设备。IMO的MSC.1/Circ.1645号通告为选择符合新要求的设备提供了指导。
(2)A3海区的定义修改为:“A3海区是指除A1和A2海区以外,在由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面站(SES)支持的公认移动卫星服务覆盖范围内,可提供连续警报的区域”。这意味着A3海区的定义取决于船上安装的特定认可卫星服务(RMSS)SES设备。
(3)新的无线电设备——性能标准延迟。SOLAS第IV/14条款引入了多项性能标准以取代之前的标准,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之后安装的设备。IACS发布了统一解释UI SC298,对“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安装”进行了解释。
然而,由于全球供应链问题和符合新标准的设备短缺,IMO发布了MSC.1/Circ.1676——“影响符合第MSC.511(105)、MSC.512(105)和MSC.513(105)号决议中规定的经修订性能标准的新GMDSS设备供应的延迟。”
MSC.1/Circ.1676请各船旗国主管当局准许船舶可继续安装甚高频(VHF)无线电设备、中频和中频/高频(MF和MF/HF)无线电设备以及按照旧版性能标准批准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 C(Inmarsat-C)船舶地面站,直至2028年1月1日。此后安装的此类设备的新装置必须符合MSC.511(105)、MSC.512(105)和MSC.513(105)决议附件中规定的性能标准。
对于现有VHF无线电装置,MSC.1/Circ.1460/Rev.4实际上将 VHF无线电通信设备满足新信道要求的合规日期从2024年1月1日变更为2028年1月1日后的第一次无线电检验。届时,船舶的VHF GMDSS设备需要与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RR)附录18中规定的频率和信道安排兼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