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V更新相关实践以促进IMO压载水质量管理新指南的实施

作者:曹昱婕 编译 时间:2024-07-01 点击数:

DNV更新相关实践以促进IMO压载水质量管理新指南的实施

按照《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附则及换证检验要求,所有船舶都应在202498日之前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BWMS),且每一船舶均应在船上携带并实施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以符合公约要求。然而,自公约于2017年生效以来,各类问题层出不穷。

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81次会议于3月在伦敦总部召开,针对压载水问题,会议通过了MEPC.387(81)决议以及BWM.2/Circ.82通函。其中,(MEPC.387(81))决议为船舶在遭遇挑战水质情况下执行压载水公约要求提供指导,包括对主管机关、港口国检查(PSC)、压载水管理系统制造商等相关方的指导,同时呼吁BWMS厂家开发可应对挑战水质的产品,同时,鼓励船舶和船厂投资更加合适且性能可靠的BWMS;由于灰水或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排放在特定水域受限,船舶需临时将其储存在压载舱内,通函BWM.2/Circ.82为此类临时储存提供了指导。

为回应国际海事组织(IMO)上述的最新进展,挪威船级社(DNV)已经更新了关于船舶在挑战水质条件下航行时必要的压载水管理实践。DNV提出的重大更新对以上两则指南进行了汇总,包括如何重新批准修订后的BWMP

DNV建议各船旗国通过修订BWMP来实施IMO关于管理复杂水质下压载水的新指南,并在船舶的BWMP的修订中囊括关于临时储存新指南的内容。同时,也鼓励船舶所有人/营运人熟悉IMO关于管理复杂水质下压载水以及经处理的污水和/或灰水临时储存的新指南,并通过修订其船舶的BWMP来实施这些指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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