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国监督将重视船舶燃油硫含量符合性检查

作者:许春松 编译 时间:2016-11-23 点击数:

涵盖五大洲(南美洲、北美洲、欧洲、亚洲、澳洲)、四十五个国家的港口国监督主管机关已经达成共识,将在2018年开展以“聚焦船舶空气污染”为主题的集中检查会战(CIC)。

联合国专属机构国际海事组织(IMO)确定将于2020年开始,把全球船舶燃油硫含量限制在0.5%以内,该项要求确定以后各国之间实施有效的协作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2016年,巴黎备忘录通过了2018年CIC计划,确定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为检查重点,高度重视IMO在严格限制船舶空气污染方面要求。

2018年CIC的达成离不开丹麦在国际海事公约加强执行方面的推动和努力,尽管早在2015年,被称为SECA(硫排放控制区)的低硫油限制区已经被引入,但是丹麦主管机关依然不遗余力的加强政治与技术方面工作。

丹麦主管机关高级顾问Peter Krog-Meyer表示,现在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首先,全世界给予船舶是否达到燃油限制标准更多的关注;其次,众多的港口国明确表态将通过加强协作来提高船舶使用燃油硫含量方面规定监督。

Peter还表示,2018年的CIC仅仅是众多工作中的一部分,IMO决定2020年在全球实施硫排放限制以后,2017年一系列工作将得到提速。CIC意味着,船舶在被涵盖的45个国家都有可能受到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官登轮以后,可以选择船舶任何一方面进行专项的检查,例如,船舶燃油硫含量。这有助于船舶遵守新公约条款,同时能使船员认识到新条款生效以及违反条款需要承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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