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第28届大会成果简介

作者: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编译 时间:2013-12-10 点击数:

IMO第28届大会于12月4日在伦敦闭幕,本届大会通过了与IMO强制性审核机制有关的重要决议与修正案,预计2016年该强制审核机制将随着一批强制性文件修正案生效而同时生效。

投票选举理事会

大会选举产生了2014至2015年度的40个IMO理事会成员(见本站之前的报道)。

IMO成员国审核机制

该审核机制被视为评估成员国作为船旗国、港口国和沿岸国履行相关IMO条约下的义务和职责效果的一个重要手段,并在需要时为成员国提供必要的协助以帮助他们圆满有效地完成各自的义务。

本届大会通过了IMO强制性文件实施规则(III规则)。为使这些成员国能够完成其作为船旗国、港口国和/或沿岸国的义务,此规则提供了一个全球标准,大会还将通过IMO成员国审核机制的框架和程序、2013年III规则相关法律文件下不完全义务清单以及一项有关从自愿性审核机制到强制性审核机制过渡期安排的决议。

大会还通过了《1966年载重线公约》修正案、《1969年国际吨位丈量公约》修正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经修订)》修正案,并强制性使用III规则对成员国的履约情况进行审核,以判断他们是否尽全力履行了他们加入的这些公约的条款。

在此之后,国际海事组织有望于2014年通过与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1988年议定书、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经修正的MARPOL73/78防污公约附则I至VI及其1997年议定书的修正案草案(这些修正案业已被海上安全委员会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通过)。

这些通过并生效的修正案为形成一个有组织的审核计划奠定了基础。

战略计划和预算

本届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2014年至2015年两年度的最新战略、高水平行动计划以及相关基于成果的预算。预算金额达到64,304,000英镑,其中2014年度为31,686,000英镑,2015年度为32,618,000英镑。

通过的决议

大会通过了各IMO分委会和第27届理事会特别会议提交的一系列决议,这些决议主要讨论了以下内容:

预防和打击几内亚湾海盗、对船舶的武装抢劫以及其他海上违法行为

关于收集和保留船上发生的严重刑事犯罪和船上报告的人员失踪事件的相关证据、向船上受侵害人员提供精神与医疗医护支持的导则。

经修订的主管机关实施ISM规则导则

经修订的船舶紧急情况应急计划综合系统框架导则

协助海事调查人员实施海事调查规则导则

在休假和岸上设施使用权上公平对待船员

有关海上移动平台上的工作人员培训与发证的建议案

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的实施

实施1977年托雷莫利诺斯国际渔船安全公约1993年议定书的《2012年开普敦协协定》的生效与实施

实施国际便利海上运输公约(FAL)

对100总吨及以上的渔船自愿实行IMO船舶识别号计划

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HSSC)的检验导则修正案

防污公约下特殊区域指定导则

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冬季季节区从非洲最南端向南进一步移动了50英里。

关于在北海、英吉利海峡、斯卡格拉克海峡及波罗的海聘用具有足够资历的深海引航员的建议案

关于在履行国际公约时使用国家吨位的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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