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欣见​《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进展

作者:王中杰 编译 时间:2023-04-12 点击数:

IMO欣见《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进展

国际海事组织(IMO)法律委员会第110届会议(LEG 110)于2023321日至26日召开,会议欣见联合国大会于2022117日审议通过的《联合国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效力公约》取得进展,该公约的签署仪式将于20239月在北京举行,且经联合国建议简称为《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大会呼吁各国政府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加入《公约》,完善航运国际法律框架。

目前,国际社会在统一船舶扣押规则方面已取得重大进展,但在统一船舶司法出售规则方面却进展缓慢,且各国法律规定存在差异。因此,《公约》将为船舶司法出售建立统一的国际效力制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方面的确定性。

《公约》共计23条,第6条为核心条款,具体规定为:已签发第5条所述的司法出售证书的司法出售应在每一其他缔约国均具有赋予购买人对船舶清洁物权的效力。另外,为了适用公约及确保司法出售具有国际效力,第4条中所载的司法出售通知书和由实施司法出售的法院在第5条中所签发的司法出售证书中所述的标准需要特别得到遵守。

《公约》有望为经司法出售程序的船舶购买人提供法律保护,对船舶司法出售的价格产生积极影响,保障船东、债权人、留置权人及船舶融资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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