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关于救生艇筏放艇设备的修正案将于2024年生效
作者:于金可 编译 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IMO关于救生艇筏放艇设备的修正案将于2024年生效
IMO通过了《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关于救生艇筏、放艇和登乘设备要求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修正案可能就储存机械动力将救生艇转出弦外这一操作要求进行豁免(通常通过将液压蓄能器安装在单臂径向起重机上实现)。修正案在LSA规则(放艇和登乘设备)第VI章的6.1.1.3段添加了以下文字:
在满载和装备完毕的情况下以及空载状态下,用于放下救生艇或救助艇的手段不能依赖于除重力或独立于船舶电力供应之外的任何其他方式。
尽管如上所述,对于配备一艘质量不超过700kg、配有发动机但无船员救生艇(该艇不是船上的救生筏之一)的货船而言,救生艇放艇设备不需要配备存储机械动力,前提是:
1.一个人可以手动将救生艇从存放位置升起并转到登乘位置。
2.曲柄手柄上的力不得超过最大曲柄半径350mm处150N。
3.提供足够强度的装置,如救生筏稳索,将救生艇靠在船舷旁并保持固定,以便人员可以安全登船。
根据“等效安排”,许多船旗国主管机关此前接受了不需要配备存储机械动力的救生艇放艇设备。预计这些由船旗国管理机构做出的安排将继续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之前安装在船的救生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