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推动实施HNS公约

作者:曹昱婕 编译 时间:2024-05-28 点击数:

IMO推动实施HNS公约








202451日至52日,国际油污赔偿基金(IOPC Funds)和国际海事组织(IMO)联合主办了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实施《2010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HNS公约)的实际问题,特别是HNS货物报告问题。来自57个国家的代表以及来自业界和有关组织的众多人士出席了研讨会。

HNS公约确立了“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确保航运业和涉及HNS行业为因HNS事故而遭受损失或伤害的人提供赔偿。该公约还将建立一个两级赔偿制度,以便相关方在发生涉及危险和有毒物质(如化学品)海上事故时进行赔偿。第一级将由船东购买的强制保险承担,船东可以限制其责任。在保险无法覆盖事故或不足以满足索赔的情况下,第二级赔偿将从由HNS接收方的捐款中支付,捐款将根据上一年度各缔约方接收的HNS数额计算。

IMO高级法律干事Jan Engel De Boer表示,HNS公约目前有八个缔约国,其中五个国家的总吨数超过200万吨。2022 年,八个缔约国共接收了17,527,853吨货物(目前占需求量的43.8%)。鉴于一些国家已承诺在不久的将来加入该条约,该公约很有可能在2025年满足生效条件,并于2027年生效。公约生效后,航运责任和赔偿条约制度的最后一块拼图也将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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