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国缔约!两项海上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筑牢航运生态屏障

作者:余沐珍 编译 时间:2025-12-21 点击数:

百国缔约!两项海上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筑牢航运生态屏障


  国际海事组织IMO两项重要海洋环境保护公约 ——《压载水管理公约防污底系统公约》,近日迎来第一百个缔约国


  所罗门群岛于 11 27 日在IMO 34 届大会期间正式递交公约批约文件成为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压载水管理公约》)的第 100 个缔约国


  随后赤道几内亚于123日同时递交了压载水管理公约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防污底系统公约》)的加入书成为防污底系统公约的第100个缔约国,亦使压载水管理公约缔约国数量增至101


  随着新增缔约国的加入,两项公约的强制性规定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压载水管理公约已覆盖全球 93.73%的商船吨位,《防污底系统公约覆盖95.77%为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构筑起坚实的制度屏障


海上环境保护法规

u 压载水管理公约 2004 年通过,2017 年生效旨在防止船舶压载水带来的生态风险。压载水是船舶为保障航行稳定性而装载的海水可能携带外来有害水生生物一旦排放至新环境易引发生物入侵公约明确要求船舶需制定专属的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计划通过规范操作完整记录合规认证等措施达到统一的强制性排放标准

u 防污底系统公约2001年通过2008年生效公约明确要求禁止使用含有特定有害物质的防污漆此类涂料通常用于防止藻类软体动物等生物附着在船体上但其有害成分可能对海洋生物及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这两项公约是 IMO 全球海事治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框架包含 50 余项国际条约公约及议定书,旨在推动国际航运行业在保障安全提升效率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发展为全球海洋生态保护与航运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Copyright© 2015 大连海事大学  中心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二楼  邮编: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