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芬兰批准2010年HNS公约
李桢 编译
芬兰正式批准《2010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年HNS公约),至此该公约缔约国数量增至13个。
2026年6月30日,芬兰驻英国大使H.E. Teemu Turunen与IMO秘书长多明格斯先生会面,正式递交了国家批准书。
此前一个月,IMO已确认,公约的各项生效条件均已满足,2010年HNS公约将于2027年11月29日正式生效。
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有毒有害物质事务部负责人Gillian Grant出席了芬兰递交批准书仪式。长期以来,Gillian Grant女士及基金秘书处相关人员持续与芬兰密切协作,为其提供公约相关帮助与支持。2026年2月,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为芬兰等北欧国家举办了专题研讨会,聚焦公约框架下有毒有害物质相关申报工作。
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秘书处对芬兰完成公约批准表示祝贺,并将持续为有意愿了解2010年HNS公约或者寻求相关协助的各国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基金与IMO秘书处密切合作,稳步推进公约生效筹备工作,与各国政府与航运业界携手助力公约顺利落地,确保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稳妥、功能完备的HNS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