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批准2010年HNS公约

作者:李桢 时间:2026-07-08 点击数:

芬兰批准2010HNS公约

李桢 编译

兰正式批准《2010年国际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责任和赔偿公约》(2010HNS公约),至此该公约缔约国数量增至13个。

2026630日,芬兰驻英国大使H.E. Teemu TurunenIMO秘书长多明格斯先生会面,正式递交了国家批准书。

此前一个月,IMO已确认,公约的各项生效条件均已满足,2010HNS公约将于20271129日正式生效。

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有毒有害物质事务部负责人Gillian Grant出席了芬兰递交批准书仪式。长期以来,Gillian Grant女士及基金秘书处相关人员持续与芬兰密切协作,为其提供公约相关帮助与支持。20262月,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为芬兰等北欧国家举办了专题研讨会,聚焦公约框架下有毒有害物质相关申报工作。

国际油污赔偿基金组织秘书处对芬兰完成公约批准表示祝贺,并将持续为有意愿了解2010HNS公约或者寻求相关协助的各国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基金与IMO秘书处密切合作,稳步推进公约生效筹备工作,与各国政府与航运业界携手助力公约顺利落地,确保建立起体系完善、运行稳妥、功能完备的HNS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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