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落地新版《极地水域船舶海事令》

作者:韩佳霖 编译 时间:2026-07-08 点击数:

澳大利亚落地新版《极地水域船舶海事令》

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全新修订《极地水域船舶海事令》(MO 53 2026)已于 5 12 日完成联邦立法登记,6 1 日正式落地实施,系 2016 版规则发布后首次全面大修,全面转化落实 IMO《极地规则》2026年 修正案,重点强化南极海域船舶安全监管。

新规打破仅约束 500 总吨以上 SOLAS 国际商船的局限,将总长 24 米及以上极地渔船、300总吨以上商用游艇、300-500 总吨小型货船全部纳入强制管理,要求中小型极地船舶配备暗夜冰情探测设备、编制覆盖浮冰、冰山、极寒风险的专项航次计划,补齐过往非 SOLAS 公约船舶极地航行监管空白。

法规设置严格责任违法条款,明确 SOLAS 适用船舶未随船配备完整合规极地航行操作手册,船长、船舶营运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单项违规最高可处 50 个处罚单位的民事罚款,情节严重可启动刑事追责。外籍船舶若计划从澳大利亚港口起航执行南极航次,港口国监督(PSC)将前置核查船员资质,实操中依据 STCW 要求核验相关船员的T13T14 极地航行培训签注,资质缺失船舶将被暂扣、禁止离港并追加处罚。

环保层面,该法令与澳大利亚长期生效的南极重质燃油禁令配套衔接,协同其他海事令统一落实 MARPOL 南极特殊区域污水、垃圾、尾气排放管控标准。本次立法搭建南半球完整极地船舶安全监管框架,大幅抬高各国科考、旅游、货运船舶赴南极航行的合规门槛,为各国国内落地转化《极地规则》提供完整立法示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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