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4日在伦敦结束的IMO第28次大会,通过了一个有关压载水公约适用的决议,把压载水公约D2标准的适用日期推迟到公约生效日。这实际上使所有在公约生效前建造的船舶都成为“现有船舶”,该决议允许这些船舶在压载水公约生效后的第一次换证检验前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目前已有占世界商船总吨位30.3%的38个国家批准了压载水公约,据该公约生效的条件还有4.7%的船舶吨位。
压载水公约的B3条规定了从2009年开始,对设有不同压载水容量的船舶提出了逐步适用D2标准的要求。但由于压载水设备的研发、制造和市场化并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特别是设备的集中安装给制造商和船东都带来了困难。IMO已经通过相关文件延迟了部分船舶D2标准的适用日期。这次通过IMO大会的决议对D2标准对船舶的延期适用解决了上述这些问题,也为压载水公约的生效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