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推进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谈判

作者:杨烁 编译 时间:2025-03-03 点击数:

IMO推进船舶温室气体减排谈判

国际海事组织(IMO)船舶温室气体减排会间工作组第18次会议(ISWG-GHG 18)近日结束最新一轮讨论,推动航运温室气体减排取得新进展。

根据IMO 2023年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成员国承诺于2025年底前采取中期措施,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具体包括:

  • 技术措施:制定基于目标的船用燃料标准,分阶段降低船用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

  • 经济措施:建立海运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

工作组以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82届会议(MEPC 82)制定的“IMO净零框架草案为基础,继续讨论相关提案。该草案整合了各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对《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附则VI的修订建议。若修订通过,中期措施将纳入公约,该公约现有108个缔约方,其商船总吨位占全球商船吨位的97%

本次会议旨在进一步完善MARPOL附则VI修订草案,重点讨论了全球船用燃料强度法规、经济机制结构、“IMO净零基金的组织与运营、收入分配及对粮食安全的潜在影响等议题。

工作组同意继续审议所有经济要素(温室气体排放定价机制)提案,并认可部分成员国提出的过渡方案。下一步将推动MARPOL附则VI修订草案的完善,争取在202547日至11日召开的MEPC 83会议上达成共识。

各代表团表示将继续探索共识,寻求共同立场。会议主席与秘书处协商后,基于IMO净零框架草案,提交了MARPOL附则VI修订更新版本,且纳入了各方共识内容及主席建议的合并文本,以供进一步讨论。该版本将作为阶段性成果附于工作组提交MEPC 83的报告中,并在2025331日至41日举行的会间工作组第19次会议上开展进一步审议。


Copyright© 2015 大连海事大学  中心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综合楼二楼  邮编:116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