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海洋日(6月8日):聚焦航运业保护海环境的责任

作者:李晓静 编译 时间:2026-06-11 点击数:

世界海洋日(68日)聚焦航运业保护海环境责任

68日世界海洋日到来之际,国际海事组织IMO呼吁其176个成员国及全球航运业加快推进各项保护海洋环境举措的落地

IMO秘书长阿塞尼奥·多明格斯在世界海洋日视频致辞中表示IMO,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保护海洋的责任。航运是海洋空间的主要使用者之一,正因如此,我们致力于完善监管框架,减少污染并应对水下辐射噪声跨境物种等新挑战。同时指出除了制定规则,我们更要将政策付诸实践。这番话呼应了IMO 2026-2027年世界海事主题——“从政策到实践:推动海事卓越发展

IMO上环境保护监管框架

十年来,IMO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国际文书体系,致力于防止海洋污染、保护海洋生物,并推动航运业朝着更安全、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相关国际公约包括: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BWM公约

《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AFS公约

2009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拆船公约》(香港公约

《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伦敦公约》)及《伦敦议定书》等

这些国际法律文书共同构成了全球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基础

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与气候行动进展

Ø 应对海洋塑料垃圾

IMO通过《解决船舶海洋塑料垃圾问题2026年战略和行动计划》,重申到2030年实现船舶塑料废弃物零排海的目标

Ø 减少船舶水下辐射噪声URN

为降低船舶水下辐射噪声对海洋生物造成的不利影响,IMO决定将经修订的《航水下辐射噪声指南》试行期延长至2028年,计划开展相关研究,为后续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Ø 治理船舶生物污损

IMO各成员国已就制定一项独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达成共识,用于船舶生物污损控制和管理,以最大限度减少外来水生物入侵,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

Ø 推动气候与海洋协同治理

持续推进有关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的法规谈判,以进一步加强航运业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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